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均应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所有户籍在唐山市的城乡居民;
2、已办理居住证的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含港澳台人员);
3、非唐山市户籍的各类学生;
4、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员;
5、已在唐山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配偶和子女。
新生儿参保条件
1、新生儿须在出生后18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
2、180日内新生儿未上户口出现死亡的,可使用准生证号或医学出生证明编号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参保缴费完成后补录支付生前发生的相关合规医疗费用。
3、超过180日参保的,须在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征缴期参保缴费,不补录支付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
办理材料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因在本统筹区参保单位就业办理参保登记时,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中国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港澳台人员因在本统筹区参保单位就业办理参保登记时,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外国人因在本统筹区参保单位就业办理参保登记时,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参保人员因退休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人员退休审批表、养老金计发表等;
(5)为参保人员办理死亡停保手续时,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6)受参保人员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材料
1、唐山市户籍:身份证
2、外省(市)户籍:身份证、居住证
3、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住证
提示: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退休审批材料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
1、唐山市户籍人员及非唐山市户籍在校学生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非唐山市户籍人员提供唐山市居住证(居住证明)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也可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5、按有关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保流程
城镇职工参保流程
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本单位新增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新增职工已有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可办理人员参保恢复(续保)或系统内转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1、线上办理
一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登记:打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点击“个人社保缴费”→点击“灵活就业医疗参保登记和查询”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二是下载“河北人社”App:打开“河北人社”APP→点击右下角“更多服务”→选择“社会保障”专栏→点击“灵活就业参保”→选择“参保登记”,填报基本信息,按照界面提示完成参保登记。
2、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直接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流程
1.线上办理
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个人社保缴纳”,按提示输入“操作人员身份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选择“为自己缴费”或“为他人缴费”输入需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及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提示“无有效参保信息”后点“确定”,点击“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和查询”,选择参保地点,根据提示完成登记,再重新刷脸缴费。
2.线下办理
村(居)委、乡镇(街道)社保站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城镇职工参保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1号门(丹凤路12号)
路南区行政审批局医保业务窗口:路南区财经大厦二层(国防道1号)
路北区行政审批局医保业务窗口: 路北区唐通大厦二层(兴源道377号)
开平区医保分中心:开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中心(中骏世界城西侧开越路188号)
古冶区医保分中心:古冶区人社局南楼一层(震兴道23号)
办公电话:2819678
热线电话:59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