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唐山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是多少?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6个月基础养老金,即678元。
参保人如果发生断保,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吗
参保人在缴费年限内应缴而未缴就出现了断保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参保人达到了60周岁时仍断保而达不到领取待遇条件的,那么在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时,就必须进行补缴以便达到领取条件,否则,就不能按月领取待遇。补缴后方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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