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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截止时间
2020-04-08 15:00【我要纠错】

【导语】: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什么时候截止?下文将为你介绍。

  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截止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180天内新生儿和转移接续人员除外)。

  缴费方式

  1.委托征收。由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负责,以便携式智能终端或者收取现金方式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自助缴费。参保信息无变化的续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手机APP软件、河北税务电子税务局,根据提示确认参保信息无误后,使用“微信零钱”或“银行账户”完成参保缴费。

  3.银行代征。参保信息无变化的续保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银行柜台、自助柜员机、银行APP、银行POS机等方式办理缴费。

  4.税务征收。参保信息无变化的续保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窗口、使用自助终端或者采取银行批扣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离线POS机支付缴费。

  小编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2022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入口、标准、查询入口、办理指南、异地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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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曹妃甸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2024年度曹妃甸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参保人请在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什么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门诊统筹待遇、生育补助待遇、异地就医待遇等,具体详见正文。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生育补助待遇

    参保人员因异地居住、统筹区外转院或急诊、在统筹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享受生育保险补助待遇。补助标准最高为1500元。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标准是多少

    对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为1500元。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

  • 唐山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内部分。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

  •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详解

    唐山市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流程详见正文。

  •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自助终端缴费操作流程

    唐山市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自助终端”进行缴费,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 云闪付怎么交唐山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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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城乡医保在河北税务APP怎么缴费

    唐山市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APP”进行缴费,操作流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