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唐山市有些居民因为职业等原因需要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缴存比例和基数应该是怎样的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核定如下:
缴存基数分为两档:
一档是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另一档是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参照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即20%。
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以元为单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
注: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 缴存比例的调整以中心规定为准。
另,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要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1、个人自愿缴存者停缴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账户自动封存。
2、个人自愿缴存者进入单位就业,新入职单位统一为其缴存的,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按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管理;
3、个人自愿缴存者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4、不允许补缴住房公积金。每月10日前由委托银行向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上报新增个人自愿缴存者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从当月20日开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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