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2023年5月26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2023年旅游高峰期间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从2023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其他货运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可以借用中间车道超车,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最右侧车道;禁止在中间车道长期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二、危险化学品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请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51迁曹、S64唐港、G25长深、G0121京秦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超限运输车辆请按以下时段、路段通行:周一至周五6时至18时段,一类、二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0111秦滨、S51迁曹、G0121京秦、S52承秦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三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25长深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S52承秦、G0111秦滨、S51迁曹、G25长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香河北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唐山方向张庄子收费站,G2502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唐港收费站至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G25长深、G2502唐津、S51迁曹、S52承秦、G0111秦滨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特殊道路通行条件下,请按交管部门路面交通标志、LED电子显示屏、电子地图导航和4G/5G消息发布的提示信息通行;遇有民警现场指挥的,请按指挥通行。
四、对违反此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0121
报警救援电话:12122
高速服务热线:9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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