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唐山玉田县2021-2022年取暖季农村“双代”用户奖励性补贴方案出炉,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唐山玉田县2021-2022年取暖季农村“双代”用户奖励性补贴方案
方案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双代”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降低“双代”用户用气、用电成本,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双代”用户使用率,依据唐山市双代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双代使用率的意见(试行)》(唐代煤办发[2020]14号)相关规定,在现有农村“双代”运行补贴基础之上,对全县“双代”改造用户实施奖励性补贴。
“双代”运行补贴政策
——气代煤:给予采暖期农户用气0.8元/m³,每户最高补贴1200立方米、960元,执行期暂定3年。——电代煤: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度,每户最高补贴1万度、1200元,执行期暂定3年。
经济账
——气代煤气代煤用户采暖季用气1方气补贴0.8元,最高补贴1200立方米、960元,正常取暖使用的话,每户一天需要大约7-10方气。按每天7方气测算,气价是2.76元/方,一个采暖季除去运行补贴需要个人承担7方/天*120天*(2.76-0.8)元/方=1646元。如果用管道天然气做饭,一天大约用0.5-1方天然气,比用煤气罐省2/3的费用。——电代煤电代煤用户采暖季用电,每度电补贴0.12元,最高补贴1万度、1200元,执行峰谷电价。我县谷电每千瓦时0.3元,峰电每千瓦时0.55元。采暖季正常用电取暖的话,一天需要大约60-70度电,按照平均每度电0.43元测算,一个采暖季除去补贴需要个人承担约60度*120天*(0.43-0.12)元/度=2232元,如果按照每天50度电进行测算,需要个人承担1860元。
奖励范围
全县完成农村“双代”改造的农户;执行期为2021-2022年采暖季,即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
奖励标准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农村“气代煤”用户日均用气量超过7立方米;“电代煤”用户日均用电量超过60度,发放一次性奖励补贴100元。如发现双代用户燃烧散煤、洁净型煤等,将不再享受县政府奖励性补贴政策。
奖励资金发放程序
2021-2022年采暖季结束后,各相关乡镇将结合各燃气公司、供电公司,及时统计汇总“双代”用户用气用电量,3月31日之前上报县双代办;县双代办核对数据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相关资金进行清算审核后,立即拨付至各相关乡镇;各相关乡镇将于5月1日前将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