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023年7月28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对《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2023年7月28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
具体如下:
2022年9月6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唐住建发[2022]45号),将《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有效期均延长2年。
鉴于,目前省级相关政策文件正在修订,唐山市相关政策将依据省级文件同步进行调整。为确保在新政策出台前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正常推进,结合唐山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上述3个文件的有效期再次延长1年。期间,如遇唐山市公租房保障政策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
查看具体文件: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
《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
政策来源: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原文:http://new.tangshan.gov.cn/zhengwu/zw_zhujianjutzwj/20230728/1549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