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明确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2020年1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明确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河北唐山2021年度办税日历如下图所示,快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