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推进唐山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那么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有哪些,哪些不能满足条件,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在我市辖区内有稳定收入且无用工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
2.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正常连续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2个月;
5.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6.承诺遵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特别提醒: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适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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